政府採購法 第 94 條
- 1.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建議之。
- 2.前項所稱專家學者,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
- 3.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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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規定評選委員會至少五人,外部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2019 年起禁止現職公務員擔任外部專家。
Q · 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幾個人?外部專家要佔多少?
依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建議。2019 年修法明定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現職人員,並刪除原 17 人上限,讓機關依案件複雜度彈性配置。
白話解讀
政府買東西,有時候不是看誰最便宜,是看哪家的方案最好。這種「最有利標」由評選委員會決定誰贏。第 94 條規定這個委員會至少五人,外部專家學者至少佔三分之一。聽起來很民主。但這條最關鍵的改變發生在 2019 年:那年增訂第二項,明確規定所謂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為什麼要補這一刀?因為過去很多機關偷偷在外部專家名額裡塞別機關的現職公務員,這些人名義上是專家,實質上還是政府圈內人,投票時會順著主辦機關意思走。一個號稱 1/3 外部委員的評選會,可能其實 100% 都是官員。2019 年修法把這個暗門封死,讓外部真的是外部。同一次修法也刪除了委員人數的上限(原本是 17 人),讓機關可以依案件複雜度彈性決定。這條表面上是組織規範,實質上是政府採購案能否公平選出贏家的防火牆。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為評選委員會組織規範,要求機關辦理評選時成立五人以上委員會、外部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禁止現職公務員擔任外部專家,是政府採購最有利標能否公平選出贏家的組織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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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至少幾人?▾
五人以上,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相關機關建議名單。
Q2外部專家學者要佔多少比例?▾
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例如六人委員會至少要兩位外部專家學者。
Q3現職公務員可以當外部專家嗎?▾
不行。2019 年修法第二項明定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現職人員。
Q42019 年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改了什麼?▾
增訂外部專家不得為現職公務員,並刪除原委員人數 17 人上限。
Q5評選委員名單投標前查得到嗎?▾
原則上決標前不公開以避免遊說,決標後可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閱覽。
Q6委員會組成不合法可以申訴嗎?▾
可以,依本法第 102 條於收受通知次日起 20 日內提出異議。
Q7國營事業員工算不算外部專家?▾
實務多認定屬政府機關現職人員,排除在外部專家之外。
Q8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由誰訂?▾
由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本條第三項授權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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