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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政府採購法 第 94 條

  1. 1.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建議之。
  2. 2.前項所稱專家學者,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
  3. 3.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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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規定評選委員會至少五人,外部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2019 年起禁止現職公務員擔任外部專家。

Q · 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幾個人?外部專家要佔多少?

依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五人以上之評選委員會,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名單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建議。2019 年修法明定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現職人員,並刪除原 17 人上限,讓機關依案件複雜度彈性配置。

白話解讀

政府買東西,有時候不是看誰最便宜,是看哪家的方案最好。這種「最有利標」由評選委員會決定誰贏。第 94 條規定這個委員會至少五人,外部專家學者至少佔三分之一。聽起來很民主。但這條最關鍵的改變發生在 2019 年:那年增訂第二項,明確規定所謂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為什麼要補這一刀?因為過去很多機關偷偷在外部專家名額裡塞別機關的現職公務員,這些人名義上是專家,實質上還是政府圈內人,投票時會順著主辦機關意思走。一個號稱 1/3 外部委員的評選會,可能其實 100% 都是官員。2019 年修法把這個暗門封死,讓外部真的是外部。同一次修法也刪除了委員人數的上限(原本是 17 人),讓機關可以依案件複雜度彈性決定。這條表面上是組織規範,實質上是政府採購案能否公平選出贏家的防火牆。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為評選委員會組織規範,要求機關辦理評選時成立五人以上委員會、外部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並禁止現職公務員擔任外部專家,是政府採購最有利標能否公平選出贏家的組織防火牆。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委員會總人數(≥5)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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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政府採購評選委員會至少幾人?

五人以上,由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相關機關建議名單。

Q2外部專家學者要佔多少比例?

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例如六人委員會至少要兩位外部專家學者。

Q3現職公務員可以當外部專家嗎?

不行。2019 年修法第二項明定外部專家不得為政府機關現職人員。

Q42019 年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改了什麼?

增訂外部專家不得為現職公務員,並刪除原委員人數 17 人上限。

Q5評選委員名單投標前查得到嗎?

原則上決標前不公開以避免遊說,決標後可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閱覽。

Q6委員會組成不合法可以申訴嗎?

可以,依本法第 102 條於收受通知次日起 20 日內提出異議。

Q7國營事業員工算不算外部專家?

實務多認定屬政府機關現職人員,排除在外部專家之外。

Q8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由誰訂?

由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本條第三項授權訂定。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会計法・地方自治法施行令第167条の10の2(総合評価落札方式における学識経験者の意見聴取)
🇰🇷 韓國국가를 당사자로 하는 계약에 관한 법률(협상에 의한 계약의 제안서평가위원회)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评标委员会)
🇫🇷 法國Code de la commande publique / CGCT(commission d'appel d'offres)
🇺🇸 美國FAR Part 15.3(Source Selection Evaluation Board)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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