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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政府採購法 第 95 條

  1. 1.機關辦理採購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
  2. 2.前項採購專業人員之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辦法及一定金額,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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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第 95 條規定,機關採購宜由採購專業人員辦理,達一定金額者則強制由專業人員為之,其資格與門檻由主管機關訂定。

Q · 政府採購一定要由有證照的專業人員辦嗎?

依政府採購法第 95 條,機關辦理採購原則上「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建議但非強制);但達一定金額之採購則「應由」採購專業人員辦理(強制)。所謂採購專業人員,是指受過主管機關認證訓練、取得證書者,不是平常處理事務用品的行政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辦法及金額門檻,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訂定,實務上應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不背舊數字。

白話解讀

每個公務員一輩子可能只辦過一兩次採購,從買辦公用品到蓋一棟大樓。這條背後的判斷是:這種業餘採購對國庫非常危險。它分兩段出手:第一句原則性地說「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所有採購最好都由受過訓練的人處理),第二句則直接下令「但一定金額之採購,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達到門檻的大案子必須由合格專業人員辦)。什麼是採購專業人員?不是平常處理買紙筆的那位行政助理,是受過主管機關認證訓練、取得證照的那種。為什麼 2019 年要把「應」加進來?因為立法者看夠了不專業的公務員把大型採購搞砸的案例:規格寫錯、評選標準不合理、契約留下巨大漏洞。一個上億元的案子配一個完全沒受過訓練的承辦,結果往往是廠商躺著賺、納稅錢默默流失。這條是在修這個結構性問題。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第 95 條是採購人力專業化的授權規範:將機關採購區分為「宜由」(建議)與「應由」(強制)兩級,達一定金額者強制由受過認證訓練、取得證書之採購專業人員辦理,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其資格、考試、訓練、發證、管理辦法及金額門檻,目的在以人員專業化降低大型採購的制度性失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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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採購法第 95 條在規範什麼?

規範採購應由受認證訓練的採購專業人員辦理,分「宜由」(建議)與「應由」(達一定金額強制)兩級。

Q2什麼金額的採購一定要專業人員辦?

由主管機關(工程會)公告的「一定金額」門檻決定,達門檻者強制,實務上請查最新公告。

Q3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怎麼取得?

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報名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完成課程並通過測驗即可取得證書。

Q4一般民眾或廠商員工可以報名訓練嗎?

可以,訓練不限公務員身分,廠商員工、想轉職公部門者皆可報名。

Q5機關沒有採購專業人員怎麼辦?

可委託其他機關代辦(政府採購法第 40 條),或請主管機關指派專業人員協助。

Q6為什麼 2019 年要把『應由』加進來?

回應多年來地方大型採購頻頻出包的結構性問題,將高額採購由建議性提升為強制專業化。

Q7違反第 95 條會怎樣?

屬機關內部程序與監督層面問題,可能涉及採購流程瑕疵、稽核與行政責任,非對廠商的處罰規定。

Q8採購專業人員和監辦人員一樣嗎?

不一樣。第 95 條是辦理採購的專業人力,第 12 條監辦則是另設的監督機制,兩者相輔相成。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宜由(未達門檻)應由(達一定金額)
用語宜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應由採購專業人員為之
強制性建議,非強制強制
缺人員時可由一般承辦辦理須委託代辦或請主管機關指派專業人員
立法目的保留基層行政彈性強化高額採購品質、降低失敗風險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1 國

🇺🇸 美國41 U.S.C. § 1702(聯邦採購政策辦公室——採購人力之資格、訓練與認證 FAC-C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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