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54-1

快速跳轉

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不訂底價者,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之1規定,機關依本法第47條不訂底價時,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

Q · 政府標案沒有底價要怎麼投標?

看招標文件載明的契約金額或費率,那就是決標條件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之1,當機關依本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或複雜、訂底價有困難)或第2款(最有利標)不訂底價時,可在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因此投這類標案不必去打聽不存在的底價,真正要研讀的是文件白紙黑字寫死的金額或費率條件,據此決定報價與方案策略。

白話解讀

不是每個標案都有底價這回事。這條揭開一個很多廠商不知道的設計:當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訂底價有困難的特殊或複雜案件)和第2款(以最有利標決標)不訂底價時,可以在招標文件裡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直接當作決標條件。意思是,遊戲規則一開始就攤在桌上,沒有那個藏起來等你去猜的祕密數字。對你來說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投標策略:有底價時你在猜一個保密的門檻,沒底價時你要看的是招標文件白紙黑字寫死的金額或費率。搞錯了狀況,你連自己在跟什麼規則競爭都不知道。

法律定性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4條之1,係規範機關在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或複雜案件)及第2款(最有利標)合法不訂底價時,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取代底價的公開決標條件之程序性規定。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政府標案有可能根本沒有底價嗎?

有。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訂底價確有困難的特殊或複雜案件、以最有利標決標的案件,機關可以不訂底價,施行細則第54條之1再讓機關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碰到最有利標案不必去打聽不存在的底價,真正要研讀的是文件裡載明的金額或費率條件。

Q2不訂底價的話,機關不就可以隨便決標了?

不會。本條要求不訂底價時,要在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等於把保密的底價換成公開的決標標準,比有底價時更透明。質疑這類案件決標不公時,先確認是否真符合第47條第1項第1、2款要件、文件有無事先載明決標條件,這兩個前提是檢驗程序合法的起點。

Q3第54條之1適用哪些情形?

限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或複雜、訂底價有困難)與第2款(最有利標)兩種情形,其他情形不得任意援用不訂底價。

Q4政府標案沒有底價怎麼投?

依施行細則54條之1,特殊複雜案件與最有利標可不訂底價,改看招標文件載明的契約金額或費率,那就是決標條件。

Q5不訂底價跟有底價差在哪?

有底價是競猜保密門檻,不訂底價是依文件白紙黑字寫死的金額或費率公開競爭,策略重心完全不同。

Q6什麼叫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作為決標條件?

機關事先把契約總價或服務費率寫進招標文件,廠商依此競爭方案與品質,取代保密底價。

Q7施行細則54條之1適用哪些情形?

限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複雜案件、第2款最有利標兩種,其他情形不得援用。

Q8不訂底價的標案怎麼判讀並投標?

先確認是否屬第47條第1、2款不訂底價 → 找招標文件載明的金額或費率 → 對準條件擬定報價與方案。

Q9承辦人員要怎麼合法採不訂底價?

確認符合第47條第1項第1或2款 → 招標文件公告前載明契約金額或費率作為決標條件並敘明理由 → 全程書面留存。

Q10對不訂底價案決標不服要怎麼救濟?

確認不訂底價要件與決標條件載明是否完備 → 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法定期限提異議 → 不服再申訴。

Q11怎麼證明不訂底價案有程序瑕疵?

檢查是否真符合第47條第1項第1、2款要件、招標文件有無事先載明決標條件,二者缺一即程序破口。

Q12不訂底價(54條之1) vs 訂底價差異(52條)哪個適用?

52條是有訂底價時依技術品質訂不同底價;54條之1是合法不訂底價改載明費率,前提是第47條第1、2款。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with_base_pricewithout_base_price
決標基準保密底價(廠商需競猜門檻)招標文件載明的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
適用情形一般採購原則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複雜案件、第2款最有利標
投標策略重心推估底價、控制報價落點研讀文件條件、比拚方案與費率
透明度決標門檻保密決標標準事先公開

with_base_price

決標基準
保密底價(廠商需競猜門檻)
適用情形
一般採購原則
投標策略重心
推估底價、控制報價落點
透明度
決標門檻保密

without_base_price

決標基準
招標文件載明的契約金額或相關費率
適用情形
第47條第1項第1款特殊複雜案件、第2款最有利標
投標策略重心
研讀文件條件、比拚方案與費率
透明度
決標標準事先公開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会計法・予算決算及び会計令/総合評価落札方式(価格以外の要素を評価する非最低価格方式)
韓國국가를 당사자로 하는 계약에 관한 법률/종합심사낙찰제·협상에 의한 계약(최저가 아닌 종합평가 방식)
中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综合评分法(非最低价中标)
德國GWB §97 ff.・VgV/wirtschaftlichstes Angebot (MEAT, nicht reiner Preiswettbewerb)
法國Code de la commande publique/offre économiquement la plus avantageuse (critères au-delà du seul prix)
美國FAR Part 15 best-value tradeoff source selection(非最低價之綜合評選)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4-1 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不訂底價者,得於招標文件預先載明契約金額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54-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