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 第 7-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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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各機關採購,準用外國廠商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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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第 7-1 條,大陸地區廠商參與各機關的採購時,可以適用外國廠商的相關規定。具體來說,這表示大陸地區的廠商在參與政府機關的採購時,可以遵守外國廠商參與採購時所需遵守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大陸地區廠商可能需要遵守與其他外國廠商相同的法律法規和程序,以確保公平競爭的環境。參考資料可以是《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實施細則,例如政府採購法實務Q&A,以確定外國廠商參與採購時的相關程序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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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