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機關在委託廠商進行技術服務時,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形選擇一種或兩種以上的計費方式進行費用的計算。這些方式包括服務成本加公費法、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根據契約的內容,應該明確規定計算費用的項目和範圍,如果需要額外支出費用的話也應在契約中明確列明。 參考資料: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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