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者,其薪資之計算得為下列方式之一;薪資以外之其他費用,可另行計算給付。 一、採按月計酬法者,每月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月薪計算。 二、採按日計酬法者,每日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日薪計算。 三、採按時計酬法者,每時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時薪計算。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者,其薪資之計算得為下列方式之一;薪資以外之其他費用,可另行計算給付。 一、採按月計酬法者,每月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月薪計算。 二、採按日計酬法者,每日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日薪計算。 三、採按時計酬法者,每時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時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