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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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檔案電子儲存,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維持影像及聲音之完整清晰。 二、避免重複作業造成原始檔案之損害。 三、有錯誤或缺漏者,應立即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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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所提供的文本,無法得知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第9條的具體內容。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內容。
- 錯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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