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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訴會於調解時,得囑託具專門知識經驗之機關、學校、團體或人員鑑定,並得邀請學者、專家諮詢及通知相關人士說明或請當事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前項學者、專家之迴避,準用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關於申訴會委員迴避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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