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9

快速跳轉

調解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事件,有為一切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及選任代理人,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對前項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委任書表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中的內容,調解代理人在其受委任的事件中具有一切行為的權利,包括捨棄、認諾、撤回、和解及選任代理人等行為。然而,如果對這些代理權進行限制,則應在委任書中明確表明。 這條法規沒有涉及到多項、款的情況,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的範例。

  • 代理人名詞
  • 捨棄名詞
  • 認諾名詞
  • 和解名詞
  • 名詞
  • 特別委任名詞
  • 代理權名詞
  • 委任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第 9 條規定:「調解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事件,有為一切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暨收費規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