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12

快速跳轉

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採購法第36條第12項,針對外國廠商參與採購的情況,招標文件能夠規定投標廠商應提供的資格文件。但是,如果外國廠商依據該國情況有困難提供文件,可以在投標文件中說明其情況或以其所具有的相當資格代替。根據內政部公告之「外國投標廠商檢附展延文件及中文翻譯文件之作業原則(107.09.26)」,外國廠商若以其所在國家沒有與台灣相同或相近性質文件或文件格式作為理由,未提供文件或尚無法提供完整文件,可請求展延文件附檢之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開標日前六日。在投標文件中,外國廠商可以說明其情況,並提供其他相當資格文件來代替。

  • 投標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12 條規定:「機關辦理外國廠商得參與之採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