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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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準則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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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1條規定,本準則是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8條第2項訂定的。根據政府採購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成立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採購事宜。因此,根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1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政府採購的監督功能有效運作。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條文
- 政府採購法 第 108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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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