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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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採購稽核小組之任務為稽核監督機關辦理採購有無違反政府採購法令。
- 2.各部會及地方採購稽核小組應將每月辦理結果,向本法主管機關彙報,以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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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 4 條,採購稽核小組的任務是稽核監督機關辦理採購是否違反政府採購法令。各部會署及地方的採購稽核小組應該每月將辦理結果報告給本法主管機關,以供考核。 參考資料: 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 4 條 (90.12.28)
- 稽名詞
- 核名詞
- 政府採購法法規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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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