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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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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因震災死亡,其繼承人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年內申辦繼承登記者,得免繳納登記規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56條,如果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因震災死亡,其繼承人於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年內申辦繼承登記,可以免繳納登記規費。 參考範例:根據中華民國行政院函98年公財改字第0980046289號,對於九二一震災造成不動產登記名義人死亡的情況,其合法繼承人如果符合條例規定的繼承登記條件,可以免繳納登記規費。

  • 不動產名詞
  • 繼承人名詞
  • 繼承名詞
  • 規費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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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 56 條規定:「不動產登記名義人因震災死亡,其繼承人於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年內申辦繼承登記者,得免繳納登記規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 5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