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一地震災區未成年人財產管理及信託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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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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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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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法規
- 第二十六條第五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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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