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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密檔案應與一般檔案分別存放,並依機密等級分別保管;其微縮片或其他複製品,亦同。
  2. 機密檔案應另備保險箱或其他具安全防護功能之箱櫃,裝置密鎖存放之;必要時,應存放於保險室或密室中,並裝置警報及監視系統。
  3. 前項箱櫃、密鎖、警報及監視系統,至少每月應檢查一次,確保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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