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機密檔案管理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機關內部單位借調機密檔案,應填具調案單,並經業務承辦單位主管准。但屬國家機密者,除辦理該機密事項業務者外,應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書面授權或核准。
  2. 借調極機密以上等級者,應由調案人親自至檔案管理單位簽收。
  3. 機密檔案借出時,應注意其安全維護;必要時,得採取外加封套或機密檔案傳遞專用箱盒(袋)等防護措施。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