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發生沉船或擱淺事件,其船舶所有人應儘速清(移)除其沉沒或擱淺船舶、物質或漂流物,並依當地航政主管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漁業主管機關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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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i1129
2 years ago
沒事只想學法律
管轄變更: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是海保署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發生沉船或擱淺事件,其船舶所有人應儘速清(移)除其沉沒或擱淺船舶、物質或漂流物,並依當地航政主管機關、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漁業主管機關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