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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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或參觀本院議場應依立法院議場規則及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辦理。出席列席人員應在議場外會客室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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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第13條,進入或參觀立法院議場時,必須遵守立法院的議場規則以及立法院的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在議場內的出席或列席人員,應該在議場外的會客室進行會客。這條法規旨在確保立法院的議場秩序和安全。我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來支持這個條款,因為我無法直接查閱最新的「立法院議場規則」和「立法院議場安全維護及管理要點」。
- 立法院議場規則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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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