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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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各值勤警衛,應嚴守崗位,注意防整閒雜人等進入本院,並加強日夜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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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維護安全實施辦法第 7 條,本院各值勤警衛有以下責任: 1. 嚴守崗位,確保本院內部的安全,並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2. 加強日夜巡查,確保整個立法院區域的安全。這包括監視周圍的環境,對可疑人員或情況進行調查和處理。 3. 注意防範整閒雜人等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立法院。 這些措施旨在確保立法院的安全,維護議會秩序並保護國家機關的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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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