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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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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樓上分設三區,南北區前二排及正中央設來賓、記者席,南北區分設旁聽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照『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會場樓上分為三個區域,其中南北區的前兩排及正中央是供來賓和記者使用的席位,而南北區則是用於旁聽的席位。這個規定主要是針對會場樓上席位的分配和使用作出的管理安排。根據這個規定,來賓和記者可以使用南北區前兩排及正中央的席位進行觀看和報導,而其他人可以使用南北區的旁聽席位進行旁聽。這樣的安排有助於確保會場的秩序和報導的公正性。(參考資料: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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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會場樓上分設三區,南北區前二排及正中央設來賓、記者席,南北區分設旁聽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