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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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樓上來賓、記者席共設九十六個席位,正中央走道後二排十六個席位為來賓席,供來賓使用;其餘八十個席位為記者席,供新聞記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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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第3條的規定,會場樓上共設有96個席位,其中16個席位為來賓席,供來賓使用;餘下的80個席位則為記者席,供新聞記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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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