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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法 第 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經分會准許法律扶助之無資力者,其於訴訟或非訟程序中,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時,除顯無理由者外,應准予訴訟救助,不受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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