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服制規則 第 5 條
律師及書記官於憲法法庭執行職務時,其服式依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服制規則之規定,並依前條規定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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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憲法法庭服制規則第5條的規定,律師及書記官在執行職務時,應按照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律師及書記官服制規則的規定來穿著服裝。根據最新的資料,根據律師法第54條,律師在法庭上應穿著法庭規定的正式服裝,以顯示對法庭的尊重。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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