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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所適用之請發證書清冊、證書規費繳款單、改註證書申請表、補發證明書申請表、英文及(合)格證明書申請表、免徵及格證書規費及溢繳退費申請表,其格式由本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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