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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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適用之請發證書清冊、證書規費繳款單、改註證書申請表、補發證明書申請表、英文及(合)格證明書申請表、免徵及格證書規費及溢繳退費申請表,其格式由本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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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18條,本法規規定了幾項與申請證書相關的表格,包括請發證書清冊、證書規費繳款單、改註證書申請表、補發證明書申請表、英文及(合)格證明書申請表、免徵及格證書規費及溢繳退費申請表等。根據第18條的規定,這些表格的格式由考試院自行決定。 參考資料: - 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
- 規費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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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