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74

快速跳轉
  1. 1.證人於法院審判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查證或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2.犯前項之罪,於所虛偽查證或陳述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3. 3.查證人違反查證之目的,而重製、使用或洩漏因查證所知悉之營業秘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4. 4.犯前項之罪,其重製、使用或洩漏之營業秘密,屬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所指國家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5. 5.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第三項、第四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亦適用第三項、第四項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74條的規定,該條法規從查證人的角度規範了幾項行為: 1. 若查證人在法院審判時,對與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做出虛偽的查證或陳述,將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子:若一位證人在智慧財產案件審判中作偽證,提供了虛假的證詞或陳述,根據該法條的規定,他可能會被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對於第1項所述的虛偽查證或陳述案件,如果查證人在裁判確定前自白,法院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罰。 例子:假設一位查證人在裁判確定前自白並認罪,可能會因此獲得減刑或免除刑罰。 3. 查證人違反查證的目的,重製、使用或洩漏依據查證所知悉的營業秘密,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例子:假如一位查證人在執行查證工作時,意圖違反查證目的,將查證所知悉的營業秘密重製、使用或洩漏出去,根據該法條,他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4. 如果被重製、使用或洩漏的營業秘密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所指的營業秘密,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三條的規定,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例子:若查證人重製、使用或洩漏的營業秘密被認定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所指的營業秘密,則可能會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三條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74條的規定,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5. 如果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了第三項、第四項所規定的罪行,則不論犯罪地的法律是否有處罰規定,都將適用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 例子:若一位查證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了第三項、第四項所規定的罪行,則根據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74條的規定,即使犯罪地的法律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仍然適用該條規定。

立法沿革 1

(1120112 全文修正)

查證人於法院審判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查證或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於所虛偽查證或陳述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查證人違反查證之目的,而重製、使用或洩漏因查證所知悉之營業秘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使用或洩漏之營業秘密,屬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所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第三項、第四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亦適用第三項、第四項規定。

  • 證人名詞
  • 具結名詞
  • 有期徒刑名詞
  • 裁判名詞
  • 自白名詞
  • 免除名詞
  • 營業秘密名詞
  • 拘役名詞
  • 罰金名詞
  • 第三條條文
  • 名詞
  • 國家安全法3條文
(1120112 全文修正)

查證人於法院審判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查證或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於所虛偽查證或陳述之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查證人違反查證之目的,而重製、使用或洩漏因查證所知悉之營業秘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重製、使用或洩漏之營業秘密,屬國家安全法第三條所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犯第三項、第四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亦適用第三項、第四項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74 條規定:「查證人於法院審判時,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而為虛偽查證或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7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 74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