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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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待遇,分為月俸、政務加給,均以月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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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第3條,總統和副總統的待遇分為月俸和政務加給。月俸和政務加給都是按月計算的。根據這個法規,總統和副總統擁有基本月俸以及根據其職務的政務加給。
立法沿革 1 版
(0970509 制定)
總統、副總統之待遇,分為月俸、政務加給,均以月計之。
立法理由規定總統、副總統按月支給待遇及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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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0509 制定)
規定總統、副總統按月支給待遇及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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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