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當次招考或遴選之法官助理人數較少時,其職前訓練得以閱讀業務手冊或觀看教學光碟等方式為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