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配合國家產業發展策略,投資於產業創新、高科技發展、能資源再生、綠能產業、技術引進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或計畫。 二、配合國家產業發展策略,融貸資金於產業永續發展、防治污染、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效應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輔導計畫。 三、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計畫之投融資或技術合作支出。 四、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發展、農業科技發展、社會發展、文化創意發展、引進技術、加強研究發展、發展自有品牌、培訓人才、改善產業結構及相關事項所推動計畫之支出。 五、其他經本院專案核准之支出。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的規定,該基金的用途包括: 一、投資於產業創新、高科技發展、能資源再生、綠能產業、技術引進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重要事業或計畫。 舉例:基金可以用於支持新興科技產業的發展,例如投資於人工智慧、生物科技等領域。 二、融貸資金於產業永續發展、防治污染、節約能源、降低溫室效應及其他增加產業效益或改善產業結構有關之輔導計畫。 舉例:基金可以提供貸款給企業進行節能減碳、污染防治等相關項目。 三、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有關計畫之投融資或技術合作支出。 舉例:基金可以協助政府機關進行重要計劃的投融資,如興建大型基礎建設等。 四、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發展、農業科技發展、社會發展、文化創意發展、引進技術、加強研究發展、發展自有品牌、培訓人才、改善產業結構及相關事項所推動計畫之支出。 舉例:基金可以協助政府推動各種發展計劃,如培訓農業科技人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等。 五、其他經本院專案核准之支出。 舉例:基金可以用於其他經過行政院專案核准的特定支出項目。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以上是根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的釋義,參考資料來自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