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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特種勤務條例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統合指揮特種勤務任務編組機關(構)、單位執行特種勤務,得提供下列必要之支援: 一、執行特種勤務所需之相關情報。 二、特種勤務教育訓練。 三、為執行特種勤務所需之相關經費。 四、其他與執行特種勤務有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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