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檢察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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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全體檢察官應以秘密、無記名及單記直接選舉之方式票選檢察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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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您提供的內容,中華民國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檢察官代表票選辦法第4條規定,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全體檢察官應以秘密、無記名及單記直接選舉之方式來票選檢察官代表。 我們無法提供目前最新的參考資料,供您參考的可能有: 1. 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相關法令規定:在司法院或法務部的網站上,您可以查閱最新的法官遴選委員會相關法令或規定,以了解該選舉辦法的內容和執行方式。 2. 檢察官相關法規:您可以參考「檢察官職權行使法」等相關法律,以了解檢察官的選舉和代表選舉的規定。 請注意,這只是根據上述參考資料的推測,請您自行確認該法條最新的版本和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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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