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14

快速跳轉
  1. 1.自律會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並即層報司法院備。
  2. 2.司法院認為自律會之決議不當時,得發交該法院重行審議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第14條規定了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的兩個相關事項: 1. 自律會議應該作成會議紀錄,並立即報告給司法院核備。根據司法院的規定,自律會議的決議需要記錄下來,包括討論內容和決議結果,並且必須報告給司法院核准。 2. 如果司法院認為自律會議的決議不當,他們可以將這些決議提交給該法院重新審議或進行其他適當的處理。司法院有權對自律會議的決議進行審查,如果他們認為決議不恰當或有問題,可以要求該法院重新審議或做出其他措施。 舉例來說,如果自律會議討論了一個法官的倫理行為問題並作出相關決議,根據第14條的規定,這個決議應該被記錄下來並報告給司法院核准。如果司法院認為這個決議有問題或不當,他們可以將其提交給相關法院重新審議或做出其他適當的處理措施。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 14 條規定:「自律會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並即層報司法院核備。司法院認為自律會之決議不當時,得發交該法院重行審…」(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