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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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特種勤務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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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律專家資料,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第1條是根據特種勤務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而制定的。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全失能或半失能特勤人員以及殉職特勤人員的子女能夠得到適當的照顧和支援。根據這個辦法,相關人員的子女有權享受教養津貼和其他相關福利。這個辦法的制定是為了確保特勤人員和其家庭在執行特殊勤務時得到應有的保護。
- 特種勤務條例法規
- 第十四條第二項條文
- 特種勤務條例 第 1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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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