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 1 條
為調查及處理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不當取得之財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以落實轉型正義,特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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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該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條的目的是為了調查和處理政黨、附隨組織以及其受託管理人所不當取得的財產,以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促進健全的民主政治,並實現轉型正義的目標。 參考資料: -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2013) 第1條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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