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11

快速跳轉

隸屬機關對受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人員,應定期慰問訪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照護辦法第11條,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時,隸屬機關對這些人員在接受醫療照護和安置就養的過程中,應該定期進行慰問訪視。這是為了確保受傷人員得到適切的關心與照顧。根據最新資料,這項法規的目的是提供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在遭受傷害後的支持和幫助,並確保他們的基本需求得到滿足。透過定期的慰問訪視,機關可以了解這些人員的健康狀況和需求,並提供協助和支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第 11 條規定:「隸屬機關對受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人員,應定期慰問訪視。」(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