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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外國專業人才在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尋職,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就業服務法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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