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5

快速跳轉

公務機關或特定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進行情資分享,應先進行分析及整合,並規劃當之安全維護措施,避免情資內容或依法規規定不得分享之資訊外洩,或遭未經授權之存取或竄改。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 5 條,針對情報分享活動,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應該執行以下措施: 1. 分析與整合情報:機關應該對分享的情報進行詳細分析和整合,以確保資訊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2. 計劃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機關應該制定和執行相應的安全維護措施,以保護分享的情報內容、個人資料和依法不得分享的資訊免於外洩、未授權存取或竄改的風險。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進行情報分享的機關在執行相關活動時能夠遵守資訊安全和個人隱私的要求,同時防止情報外洩和不當存取。然而,關於這個條款的具體例子或相關的參考資料,我目前沒有找到具體的信息。

  • 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 5 條規定:「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進行情資分享,應先進行分析及整合,並規劃適當之安全維護…」(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