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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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補助人申請補助款之撥款及核銷,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申請須知、計畫管理作業手冊及補助契約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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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第 17 條,受補助人申請補助款的撥款和核銷,應該根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和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申請須知、計畫管理作業手冊和補助契約等相關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 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 申請須知 - 計畫管理作業手冊 - 補助契約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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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