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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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請人申請補助,應提出申請書、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本會申請。
- 2.前項計畫書,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 一、廠商概況。 二、計畫目標。 三、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應包括資訊安全規劃。 四、執行時程及進度。 五、預期效益。 六、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 七、人力配置。 八、經費需求及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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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第 7 條的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補助時應提出申請書、計畫書以及相關資料向該委員會申請。關於計畫書,其中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廠商概況、計畫目標、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包括資訊安全規劃)、執行時程及進度、預期效益、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人力配置、經費需求及配置。 參考資料: - 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最新版本) - 相關申請書範本或指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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