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7

快速跳轉
  1. 1.資安院人員出國(境)之申請經許可者,應依許可之日期、目的地及計畫行程,辦理出國(境)及入國(境)事宜。
  2. 2.前項資安院人員經許可之日期、目的地及計畫行程,因故須變更者,應即時向數位部提出申請。
  3. 3.第四條第一項之資安院人員經許可之目的地及計畫行程包含大陸地區者,除因情況急迫不及即時提出外,應於變更原許可行程前完成申請。
  4. 4.於出國(境)後因故須變更,未能即時提出申請者,至遲於返國(境)後三個工作日內,應附具未能即時提出申請之證明及說明補行變更程序。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第 7 條規定了資安院人員出國(境)的相關要求和程序。根據該條規定,資安院人員出國(境)需要依許可的日期、目的地和計畫行程辦理相關事務。如果出現需要變更行程的情況,資安院人員應立即向數位部提出申請。如果資安院人員的目的地和計畫行程涉及到大陸地區,除非情況急迫無法立即提出申請,否則應在變更原許可行程之前完成申請。如果在出國(境)後需要變更行程,未能即時提出申請的,應在返國(境)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交未能即時提出申請的證明和說明,並完成補行變更的程序。 參考資料: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

  • 第四條第一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第 7 條規定:「資安院人員出國(境)之申請經許可者,應依許可之日期、目的地及計畫行程,辦理出國(境)及入國(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人員出國(境)管理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