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方行政機關之設立,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之: 一、業務與現有機關職掌重疊者。 二、業務可由現有機關調整辦理者。 三、業務性質由民間辦理較為適宜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 第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