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第 6 條
快速跳轉
本部得設置公共造產基金及鄉鎮創業自立基金,貸放及獎助縣(市)、鄉(鎮、市)興辦公共造產,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訊,我無法正確回答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第 6 條的釋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公共造產獎助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