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四日施行。
- 本法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之第三條、第九條及第十六條,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2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