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44-2

快速跳轉

債務人依本條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聲請法院調解,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對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44-2條的理解如下: 根據該條規定,當債務人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第1項申請法院進行調解時,如果其申請不符合程式或不具備其他要件,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然而,如果可以補正該情形,法院應先指定一個期限要求債務人進行補正。 此條規提供了一個原則,即當債務人在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中提出申請時,必須符合程式要求並提供必要的文件。如果債務人未能達到這些要求,法院有權駁回其申請,但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可以給予一個補正的期限給債務人,讓其進行必要的修改。 作為例證,根據最新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相關資料,可以舉出一個關於不符合程式或其他要件而遭到裁定駁回的案例。例如,當一名債務人向法院申請進行消費者債務清理,但其申請文件未包括必要的證據或未按規定的格式提交時,法院可以依照該條規定駁回其申請。然而,如果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提供所需的證據或修改其申請文件以符合要件,法院可以給予其補正的機會,並進一步處理其申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44-2 條規定:「債務人依本條例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聲請法院調解,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4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