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 第 16 條

  1. 勞動調解委員執行職務時,應配戴服務證。
  2. 勞動調解委員應遵守勞動調解委員倫理規範(附件四)。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