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受理勞動事件事務分配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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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提供的資料,有關勞動事件事務分配辦法第2條的解釋如下: 1. 第2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所稱的勞動事件是依勞動事件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勞動事件。根據勞動事件法第2條第1項,勞動事件是指勞工與雇主之間因勞動契約發生的法律爭議。所以,這裡的勞動事件是指勞工與雇主之間的法律爭議。 2. 第2條第2項規定,本辦法所稱的民事事件是指除前項勞動事件之外的一般民事事件。換句話說,這裡的民事事件是指除勞工與雇主之間的法律爭議之外的其他法律爭議。 3. 第2條第3項規定,本辦法所稱的勞動調解事件是指應適用勞動事件法第二章所定程序的勞動事件;所稱的勞動訴訟事件是指應適用民事訴訟法中通常、簡易和小額訴訟程序的勞動事件。這裡的勞動調解事件是指根據勞動事件法規定需要進行調解的勞動事件;勞動訴訟事件是指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通常、簡易和小額訴訟程序進行訴訟的勞動事件。 根據資料中的內容,可以得出以上解釋。然而,資料中並未提供與地方法院受理勞動事件事務分配辦法第2條有直接相關的舉例,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範例。
- 第二條第一項條文
- 民事訴訟法法規
- 小額訴訟名詞
- 勞動事件法 第 2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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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