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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 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商業事件支付命令之聲請與處理,依民事訴訟法第六編之規定。
  2. 債務人對支付命令合法提出異議者,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應將卷證移送或裁定移送商業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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