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9

快速跳轉
  1. 1.商業調解委員因住居所遷移或其他事由,致不能執行職務者,得隨時以書面向商業法院辭任。
  2. 2.商業法院知悉商業調解委員有前項不能執行職務之情形而未辭任者,亦得予以解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第9條規定了商業調解委員辭任和解任的情形。根據該條規定,若商業調解委員因住居所遷移或其他事由,無法執行職務,可以隨時以書面向商業法院辭任。同時,商業法院如得知商業調解委員有不能執行職務的情形,卻未辭任者,也有權予以解任。 這些條文的參考資料可能是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本身,以及相關的商業法院相關法規。例如,《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可作為法源參考,並且可能還有其他相關法規和法院判例。 範例可能包括商業調解委員因為遷居到另一地區而辭任職務的情況,或商業法院得知商業調解委員無法履行職務的情況並解任該委員的案例。具體的參考資料需進一步查閱相關的法規和判例。

  • 住居所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第 9 條規定:「商業調解委員因住居所遷移或其他事由,致不能執行職務者,得隨時以書面向商業法院辭任。商業法院知悉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