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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 9 條
(刑法施行前非配偶而同居者不適用通姦罪)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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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之規定,於
刑法
施行前
非
配偶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有同居之關係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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