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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 第 18 條(獎勵辦法)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貪污瀆職案件之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2. 各機關應採取具體措施防治貪污;其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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