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26

快速跳轉
  1. 1.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之評議,應先由受命法官報告依第二十二條審查之結果,由全庭法官審查。
  2. 2.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之評議,適用法院組織法關於評議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第 26 條的解釋如下: 1. 根據該條第一項,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的評議程序是先由受命法官將審查結果報告,然後由全庭法官進行審查。 2. 根據該條第二項,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的評議程序應該適用法院組織法關於評議的相關規定。 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第 26 條的詳細規定尚未公開發布,因此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或參考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第 26 條規定:「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之評議,應先由受命法官報告依第二十二條審查之結果,由全庭法官審查。司法院刑事補…」(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刑事補償事件審理規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